《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4月15日由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根据需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c.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上城区档案馆)查阅。
杭州市上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与“杭州上城”门户网站及子网站信息同步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也可以到杭州市上城区档案馆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档案查阅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管理规范、发展计划、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湖滨街道网址www.hbjd.gov.cn,也可以登陆“杭州上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c.gov.cn)查阅。
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或者到街道办事处进行查阅,地址为中河中路275-2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87152745。
(三)公开内容
本街道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街道以及下辖单位所制作或获取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其内容分类见下表。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机关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网上申请、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当面申请。
受理机构为湖滨街道党政办,办公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联系电话:0571-87152745,传真:0571-87152731。电子邮箱:jinrihubin@163.com。通信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75-2号,邮政编码:310006。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杭州市上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http://www.hzsc.gov.cn )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以到湖滨街道信息公开指定地点(中河中路275-2号),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本机关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本机关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则在网上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或上城区监察局举报。本机关设立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电话(监督电话:0571-87152702)主动接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工作中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广大市民谅解,为我街道的信息公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4月15日由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根据需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c.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上城区档案馆)查阅。
杭州市上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与“杭州上城”门户网站及子网站信息同步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也可以到杭州市上城区档案馆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档案查阅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管理规范、发展计划、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湖滨街道网址www.hbjd.gov.cn,也可以登陆“杭州上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c.gov.cn)查阅。
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或者到街道办事处进行查阅,地址为中河中路275-2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87152745。
(三)公开内容
本街道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街道以及下辖单位所制作或获取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其内容分类见下表。
| 分类 | 内容描述 | 信息类别号 | |
| 一级 | 二级 | ||
| 机构概况 | 机构职能 | 介绍机构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公开电话、电子邮件等内容 | 101 |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及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 | 102 | |
| 内设科室 | 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科室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 103 | |
| 下辖社区 | 下辖社区的工作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 104 | |
| 工作人员 | 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 105 | |
| 工作规则 | 介绍机构的工作规则 | 106 | |
| 办事指南 | 介绍机构的具体办事事项 | 107 | |
| 社区概况 | 社区介绍等相关内容 | 108 | |
| 政策文件 | 本街道制发的文件 | 200 | |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 涉及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相关政策等 | 301 |
| 总结计划 | 各类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 302 | |
| 行政审批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 | 401 |
| 非行政许可 | 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非行政许可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 | 402 | |
| 行政执法 | 行政监管 | 行政监管的名称、依据 | 501 |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的名称、依据 | 502 | |
| 行政征收 | 行政征收的名称、依据、对象、标准、办理情况 | 503 | |
| 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的名称、依据、办理情况 | 504 | |
| 行政确认 | 行政确认的名称、依据、办理情况 | 505 | |
| 行政给付 | 行政给付的名称、依据、对象、标准、办理情况 | 506 | |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的程序、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 | 507 | |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 | 508 | |
| 工作信息 | 街道简报 | 街道工作动态简报 | 701 |
| 重要报告 | 街道工作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其他专题报告 | 702 | |
| 实事工程 | 政府实事工程及实施情况 | 703 | |
| 政务活动 | 领导重要活动和讲话,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政务活动情况 | 704 | |
| 重大事项 |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发放情况 3、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其他重大事项 |
705 | |
| 应急管理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 707 | |
| 招标投标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 709 | |
| 其他信息 | 不属于上述类目的工作信息 | 799 | |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任前公示、任免公告等人事情况 | 801 |
| 公选公招 | 干部公选公招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 802 | |
| 招考录用 | 社区工作者招考、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 803 | |
| 其他信息 |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 999 | |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机关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网上申请、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当面申请。
受理机构为湖滨街道党政办,办公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联系电话:0571-87152745,传真:0571-87152731。电子邮箱:jinrihubin@163.com。通信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75-2号,邮政编码:310006。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杭州市上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http://www.hzsc.gov.cn )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以到湖滨街道信息公开指定地点(中河中路275-2号),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本机关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本机关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则在网上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或上城区监察局举报。本机关设立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电话(监督电话:0571-87152702)主动接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工作中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广大市民谅解,为我街道的信息公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